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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海口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2018年“潘先钾、黄玉珍教育基金”奖学金申报工作的函

2018/07/12 1.9w 阅读 300 点赞

海口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关于协助做好2018年“潘先钾、黄玉珍
教育基金”奖学金申报工作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践行为侨服务,激励我市广大侨界学子努力学习,奋发进取,更好地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我办决定启动2018年“潘先钾、黄玉珍教育基金”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奖学金发放的范围和对象
1.
凡户籍在海口市并在海口地区中学就读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并被A批以上大学院校录取的“三侨生”和侨眷生。
2.
凡高考时户籍在海口市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2018年研
究生考试并被录取的“三侨生”和侨眷生。
(注:“三侨生”指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
女);侨眷生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是归侨或华侨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学生。)
二、奖学金发放标准
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10000元/人;考取A批4000元/
人;考取研究生4000元/人。
三、奖学金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三侨生”和侨眷生填写《“潘先钾、黄玉珍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表》,直接向海口市外事侨务办申请。
四、提交材料
1.
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
考生的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
涉侨证明即本人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是归侨或华侨的有效证件(护照、华侨回国定居证、国外出生证或人事档案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
考生与侨的关系证明。
五、受理截止日期
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协助本单位、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归侨侨眷子女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潘先钾、黄玉珍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表》


海口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8 年 7 月 12 日    


潘黄申请表.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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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