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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准予海口经济学院附属艺术学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定

2021/04/19 4.4k 阅读 315 点赞
 

海口市教育局

关于准予海口经济学院附属艺术学校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定

海口经济学院附属艺术学校:

你校报来“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请示” 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校法定代表人由曹菲变更为徐兰。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应及时到相关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学校要在原审批的范围内办学,不断加强学校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海口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