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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海口市2021年资助贫困大学新生活动方案

2021/06/21 8.7k 阅读 534 点赞
 

海口市2021年资助贫困大学新生活动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还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为切实解决我市贫困家庭中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学费问题,经报请市政府批准,由市教育局和市计生委分别组织开展2021年资助贫困大学新生活动。为做好本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助项目及对象

(一)“爱心助学”

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资助考取本科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优秀大学新生;资助考取高职专科院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垦区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和城乡特困供养大学新生。

(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奖励”

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奖励符合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奖励条件的本、专科大学新生。

二、资助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品质优良,诚实守信;具有海口户籍且为2021年海口市直属学校高中应届毕业生。

享受了其他形式(单位)资助的大学新生不再享受本方案的“爱心助学”活动资助金。

(二)申请“爱心助学”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经扶贫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垦区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2.孤儿、残疾学生。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家庭子女以及低收入家庭子女。

4.经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享受国家优抚抚恤的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子女。

5.因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或本人患新冠肺炎或重大疾病致家庭非常困难,无法支撑上学费用。

(三)申请“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奖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属于城镇特困户独生子女。

2.属于农村特困户独生子女。

3.属于农村特困二女结扎户子女。

三、资助标准

给予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新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四、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爱心助学”

1.宣传发动

各高中学校采取班会、学校广播、公告、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在校内宣传,向学生发放申请表格,指导学生填写和告知所需材料;学校要利用媒体或单位官网等媒体网络发布相关活动信息,并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咨询解答。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学生应在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毕业高中学校。

属我市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垦区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家庭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享受国家优抚抚恤的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子女,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

因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或本人患新冠肺炎或重大疾病致困的,须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重病证明(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处于集中治疗期间或术后恢复期间,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

考取高职专科院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垦区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和城乡特困供养大学新生应在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科)。

3.学校审核、公示、上报。

各高中学校成立审核评议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议;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进行不少于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造册报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科)复核。

4.资助确认公示。

由市教育局审定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于9月上旬,在海口市教育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有反馈、举报、投诉等情况,一经核实情况,予以当事人取消资助资格。

5.资助金发放。

资助金于9月底前由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发放到学生本人的社保卡中(如无社保卡可提供其他银行卡替代)。获得资助的高职专科院校大学新生,因录取时间较晚,发放资助金的时间相应顺延至10月底之前。

(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奖励”申请程序

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向户籍所在地镇(街)卫生健康(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镇(街)卫生健康(计划生育)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复核。

五、资金保障

资助大学新生活动的“爱心助学”活动和“计生特困家庭大

学新生奖励”两项目资金统筹管理使用,从我局年初预留待分项

目“学生资助补助”资助大学新生 60 万元中支出,如因受助学

生多而造成了资金缺口,可从“学生资助补助”的其他项目中调

剂,工作经费由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落实。

六、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高中学校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资助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高中学校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并指派专人负责接受申请、审查工作,并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申请材料。

(三)紧盯时间节点,确保完成任务。资助贫困大学新生活动此项工作正值暑假期间,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绝不因假期而耽误工作。如因学校无人受理造成学生无法获得资助从而失学,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6296899。

秀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68647980。

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66569258。

琼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65986506。

美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65372392。

(二)监督投诉电话

海口市教育局,联系电话:68720396、68724591。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68634101。

附件:海口市2021年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申请表

2021年6月11日


海口市2021年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申请表.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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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