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0月12日下午,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振岭带领医疗医药服务管理科人员到海口市医保服务中心主持召开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推进会,听取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南武警总队医院、海南地质医院、海南中德骨科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贯彻落实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联合第三方机构现场为医疗机构答疑解惑,并与海口市医保服务中心、第三方机构服务团队等集体研究2022年度海口市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推进事宜。海口市医保服务中心主要领导李小云、分管领导叶青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本次会议,并结合医保经办工作实际对相关医疗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
刘振岭副局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是要高度重视DIP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工作,确保提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制定内部工作实施方案,倒排时间计划表,坚持不懈、全力以赴推进改革工作,力争我市符合条件的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有效开展DIP模拟支付试运行的基础上,于2022年12月开展实际付费;二是要严格贯彻医保编码标准,完整、准确、及时、规范的按照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医保结算清单填写规范上传结算清单,并根据我市反馈的结算清单上传和质控情况进行相应问题整改,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三是要不折不扣地落实DIP模拟运行和实际付费环节相关工作标准和要求,及时反馈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四是要积极组织医疗机构领导班子和相关医保、医疗、临床、病案(编码)、质控、信息、财务、药学、耗材等方面工作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医保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医疗机构内部培训,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工作单位进行交流学习和现场观摩;五是要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做好相应工作台账的收集整理。
刘振岭副局长在会上还要求市医保服务中心要主动到各级医疗机构开展DIP专项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做好医保结算清单上传和质控工作,及时收集医疗机构在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的问题,并汇总至省医保中心、市医保局,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问题整改。
2022年10月12日下午,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振岭带领医疗医药服务管理科人员到海口市医保服务中心主持召开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推进会,听取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南武警总队医院、海南地质医院、海南中德骨科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贯彻落实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联合第三方机构现场为医疗机构答疑解惑,并与海口市医保服务中心、第三方机构服务团队等集体研究2022年度海口市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推进事宜。海口市医保服务中心主要领导李小云、分管领导叶青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本次会议,并结合医保经办工作实际对相关医疗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
刘振岭副局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是要高度重视DIP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工作,确保提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制定内部工作实施方案,倒排时间计划表,坚持不懈、全力以赴推进改革工作,力争我市符合条件的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有效开展DIP模拟支付试运行的基础上,于2022年12月开展实际付费;二是要严格贯彻医保编码标准,完整、准确、及时、规范的按照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医保结算清单填写规范上传结算清单,并根据我市反馈的结算清单上传和质控情况进行相应问题整改,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三是要不折不扣地落实DIP模拟运行和实际付费环节相关工作标准和要求,及时反馈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四是要积极组织医疗机构领导班子和相关医保、医疗、临床、病案(编码)、质控、信息、财务、药学、耗材等方面工作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医保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医疗机构内部培训,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工作单位进行交流学习和现场观摩;五是要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做好相应工作台账的收集整理。
刘振岭副局长在会上还要求市医保服务中心要主动到各级医疗机构开展DIP专项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做好医保结算清单上传和质控工作,及时收集医疗机构在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的问题,并汇总至省医保中心、市医保局,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问题整改。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结合2022年度全省DIP 改革工作推进要求,持续组织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等单位人员参加“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DIP政策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并会同第三方机构梳理和分享DIP试点城市的先进经验做法、配套政策措施等,经常性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交流研讨,面向各有关单位和参保人员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为后续更好地促进全省DIP改革政策措施在海口市落地夯实基础。
会后,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与第三方机构共同研究下步工作推进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