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废止失效海民发〔2017〕330号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海口市社区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决定 2017/07/16 1.3w 阅读 409 点赞 查看原文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海口市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按照《海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海依法办〔2017〕42 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对 1 件规范性文件: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海口市社区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民发〔2008〕127 号),予以废止。 海口市民政局 2017 年 7 月 14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废止失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