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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9/03/26 6.3k 阅读 107 点赞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8年4月11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废止《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2010年11月3日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0年11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废止失效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