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海口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名单的公示

2012/11/15 5.1k 阅读 365 点赞

根据海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海语委办〔20125号)精神,市语委办于20121016日—18日组织专家评估组分别对自行申报的22所规范化示范校进行了检查评估。根据专家评估组检查评估意见及市教育局讨论研究,决定对达到《海口市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的海南华侨中学、海口市第二中学、海口海港学校、海南白驹学校、海口市滨海九小、海口市第二十五小学、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海口寰岛实验小学、海口市永兴中学、海口市第十一小学、海口市琼山二中、海口市第九中学12所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具实名向市语委办、市教育局反映。公示期满后,市语委办、市教育局将正式行文表彰。

公示时间:20121116日—20121122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市语委办:0898-66296308;市教育局人事处:089868724597

海口市语委办 海口市教育局

二○ 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