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政策公示公告

海口市教育局关于认定海口市龙泉中学等七所学校为海口市规范学校的通报

2012/11/15 1.4w 阅读 97 点赞

海教督〔201220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的安排,海口市龙泉中学、海口市遵谭中学、海口市龙桥中学、海口市新坡中学、海口市第二十小学、海口市海燕小学、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一小学已于20082010年底接受了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总得分均在850分以上。但由于这7所学校班额均超过56人,故当年未被认定为市级规范学校。

评估后,上述7所学校利用两年或三年多时间进行整改,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班额,现在平均班额已降到56人以下。海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上述学校进行了复查,各项指标均达到规范学校的要求。经海口市教育局局务会研究,决定授予海口市龙泉中学、海口市遵谭中学、海口市龙桥中学、海口市新坡中学为“海口市普通初级中学规范学校”,海口市第二十小学、海口市海燕小学、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一小学为“海口市普通小学规范学校”称号,并颁发匾牌。

希望上述7所学校在龙华区教育局的领导下,不断总结办学经验,继续发扬成绩,在实施素质教育,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打造办学特色,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成果,争创省级规范学校,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海口市教育局

        2012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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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