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的要求,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琼教策〔2013〕13号)和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海普治〔2013〕2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针,根据青少年不同学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分类指导,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培养学生逐步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师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措施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中小学校要结合“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各级各类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要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小学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课程。利用好今年秋季新生入学的机会,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
(二)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作用。认真落实《海南省兼职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要设立兼职法制副校长“接待日”制度,每学期不少于4个“接待日”。
(三)制作普法标语。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制作“法律咨询拨打12348、青少年服务拨打12355”等永久性宣传标语,引导学生懂得拨打法律服务热线和青少年服务热线。此外,要结合校园实际,选择制作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法制宣传标语。
(四)开展现身说法活动。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到戒毒所、监狱、劳教所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
(五)积极做好“法律进学校”软硬件建设。要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法治宣传栏,组织学生看一次法制教育影碟(动漫片)、制作一期法制手抄报、写一篇学法用法心得体会、举办一次法制主题班会、举办一次学法征文或演讲等。要利用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法制教育“第二课堂”的作用。
(六)积极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组织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到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3年4月底-5月)。5月底前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实施阶段(6月-10月)。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确保“法律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顺利实施。
(三)总结阶段(11月-12月)。对开展“法律进学校”主题活动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要科学规划、精心部署好各项工作,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工作”四到位。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围绕“法律进学校主题活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宣传氛围,发挥学校校园广播和校园网络作用,扩大活动影响力,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加活动的积极性。
(三)积极组织,扎实推进。学校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注意收集整理好活动资料、图片和影像等。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后,做好集中展示。
(四)加强督导,确保效果。结合“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定期对学校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跟踪、检查、指导,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年底将进行总结表彰。
各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积极上报活动开展过程资料和图片。5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和12月6日前将总结报告上报市教育局督导室。联系人:熊振红,联系电话:68724620,电子邮箱:hkxzh61102@163.com。
海口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