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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2021年秋季海口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21/05/17 9.0k 阅读 514 点赞
 

2021年秋季海口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海南省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意见》(琼府办〔2012〕1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分区实施。各区各市属园根据全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求,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结合本区本园实际,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规范程序,接受监督。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适龄幼儿合法权益。

(三)户籍优先,分类保障。按照户籍优先、居住证为依据的入园原则,结合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分类保障符合条件有需求的适龄幼儿入园。2022年起,非海口市户籍适龄幼儿申请公办幼儿园需监护人及申请入园幼儿持有海口市居住证,逐年完善非海口户籍适龄幼儿持海口市居住证申请入园的工作机制。

二、申请对象

(一)招生对象

1.持有招生区域内户籍或在招生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日截止至报名申请结束当日)。

2.区属幼儿园招生对象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局根据上款的要求进行细化,并负责解释和实施。

(二)年龄要求

1.小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

2.中班: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

3.大班: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办法

(一)市直属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市招生,海口市户籍或居住在海口的适龄幼儿均可申请。区属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区招生,该区户籍或居住在该区的适龄幼儿均可申请。

(二)适龄幼儿监护人可在其符合条件的招生区域内最多选择两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申请。

(三)符合条件申请入园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公办幼儿园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园录取名单。具体流程为:网上申请、信息初核、摇号派位、资格审核、入园体检、录取注册。具体要求以区教育局或幼儿园公布的方案为准。

(四)符合条件申请入园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公办幼儿园,由幼儿园全部录取。剩余计划由幼儿园自行组织第二轮招生工作,务必满园招生,用足学位。

(五)在摇出拟录取名单后,各园再摇出若干名递补幼儿名单。拟录取幼儿出现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学位、逾期不交材料等导致名额空缺的情况时,将从递补幼儿名单中依次等额递补。如拟录取名单没有出现空缺情况,递补名单将不会被启用。补录幼儿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六)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布局、回收方式等因素确定。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子女,有剩余学位的面向社会招生。

(七)双胞胎(多胞胎)申请入园的,申请人可选择“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方式进行申请。网上报名时,注明“双胞胎或多胞胎”。如摇中幼儿是双胞胎或多胞胎,该幼儿将获得2个或多个拟录取资格。如随机抽取拟录取幼儿名单中最后一名为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幼儿园应同时拟录取。

(八)市教育局统筹市直属幼儿园招生工作。区属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各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5月6日--5月18日前)

5月14日前,各区教育局要制定好本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市直属公办幼儿园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细化本园工作具体措施报市教育局备案。

5月10日至15日,各区教育局、各幼儿园登陆“海口市公办幼儿园入园申请服务平台”,上传招生方案、填写核对招生信息、完善本区本园相关数据。

5月16日,平台与各区各园核对确认相关信息。

5月17日,完成平台最后一次测试。

5月18日,公布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二)网上申请(5月20日8:00- 5月26日17:00)

5月20日8:00,“海口市公办幼儿园入园申请服务平台”正式上线。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口市教育局网站、码上办事APP等)进入“海口市公办幼儿园入园申请服务平台”, 完成网上申请登记。

报名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根据申请服务平台相关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登记,按要求选择一至两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申请。

2.在网上申请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对个人信息和申请事项进行修改。系统以网上申请截止时的填报信息为准,逾期未完成填写或未提交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3.请家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填写错误信息或年龄不符合等情况,将取消摇号或入园资格。

4.网上申请不分先后次序,请家长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等到最后一个小时再提交,扎堆提交可能造成网络阻塞,影响提交结果。

(三)信息核验(5月27日-6月2日)

各区各园利用申请服务平台大数据核验功能对申请入园的信息进行整理、核验,主要审核年龄、户籍、居住地等信息,具体办法由各区各园确定。核验结果由各区各园在申请服务平台、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要含有但不限于:幼儿姓名、家长姓名、初核结果、未通过理由、公告截止时间等。

对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向各区各园提出异议,由各区各园具体进行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四)摇号派位(6月18日前)

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幼儿园直接进入资格审核阶段。符合条件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幼儿园按如下要求进行摇号派位。

1.市直属公办幼儿园摇号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摇号时间、摇号地址另行通知。

2.区属公办幼儿园摇号派位工作由各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统一使用海口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开摇号系统进行摇号。

3.摇号过程如下:

(1)聘请公证机构对摇号派位工作进行公证。

(2)从幼儿报名信息中随机邀请若干名家长到现场监督整个摇号过程。

(3)现场导入所有符合条件的幼儿网上申请登记信息至派位专用电脑。

(4)第一次摇号:按照幼儿园的招生计划,随机摇取拟录取幼儿名单。

(5)第二次摇号:随机依次摇取递补幼儿名单,不少于10名。

(6)公证员宣读公证词。

(7)当场导出摇号结果存档,并打印出拟录取幼儿名单及递补幼儿名单。

(8)幼儿园在申请服务平台、幼儿园网站、园门口等处对摇号结果进行公布。

(五)资格审核(6月20日前)

资格审核时间由各幼儿园自行确定,并通知家长。

凡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幼儿,其监护人按幼儿园通知持有关材料到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本等材料,具体要求由幼儿园负责通知家长。幼儿园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审核通过后,监护人填写《幼儿园幼儿入园登记表》,且签名确认。如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园资格。

(六)入园体检(6月1日-7月5日前)

适龄幼儿监护人自行携带幼儿前往具有儿童保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入园体检。

(七)录取注册(7月10日前)

幼儿园向体检合格的幼儿发放录取通知,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学籍的录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各区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区生源情况和公办园学位情况,研究制定本区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落实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加强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推进。针对第一轮招生未满园的幼儿园,各区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第二轮招生,直至满园为止,确保新增学位和闲置学位全部用足用好。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区要积极做好幼儿园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在招生入园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利用媒体网络、幼儿园开放日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细致解读招生政策,主动上门,深入百姓家庭,有效开展宣传引导。

(三)提升幼儿园服务水平。存在学位剩余的公办园应深入分析剩余原因,幼儿园可有针对性地提供延时托管、校车接送等服务,以满足家长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各区各园要开通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在上班期间做好咨询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幼儿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依纪查处幼儿入园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幼儿入园工作公平公正。


附件1:2021年海口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xlsx
附件2:海口市具有儿童保健资质的医疗机构明细表 .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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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