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精神,加强义务教育统筹,促进教育公平,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我局制定了《海口市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补贴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如有意见,请向海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话:68724610;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号南楼5楼;邮箱:xiongzh@haikou.gov.cn。
附件:《海口市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补贴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
海口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