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不予行政处理决定公示 (2023年11月)

2023/11/08 9.4k 阅读 160 点赞

决定文书

海医保不罚字〔2023〕第2号

违法主体

海口长新综合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违法

违规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期间存在重复收取住院一次性使用无菌敷贴、非吸收性外科缝线、一次性垫巾等耗材费用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行为,违规金额共计61.00元。

违反条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决定日期

2023年11月9日

处罚机关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