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公示 (2023年11月)

2023/11/08 2.0w 阅读 340 点赞

决定文书

海医保处字[2023]第12号

违法主体

海口同生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违法

违规事实

2023年8月21日经检查发现,医院存在实际未开展诊疗行为而收取相关费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4400元。

违反条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七款;

《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琼医保[2021]287号)及其附件《海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决定

责令限期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罚款4400元。

决定日期

2023年11月9日

处罚机关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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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