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公示 (2024年2月)

2024/02/03 1.9w 阅读 310 点赞

决定文书

海医保处字〔2024〕第2号

违法主体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主要违法

违规事实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25日期间存在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费用不符合规定的支付范围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计47089.00元。

违反条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六款;

《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琼医保〔2021〕287号)及其附件《海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决定

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7089.00元并处罚款47089.00元。

决定日期

2024年2月4日

处罚机关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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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