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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公示 (2025年1月)

2025/01/24 1.3w 阅读 112 点赞

决定文书

海医保处字〔2024〕第17号

违法主体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主要违法

违规事实

2021年7月2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多计费用、串换诊疗项目、重复收费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166279.01元。

违反条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七款;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处罚决定

处罚款4166279.01元。

决定日期

2025年1月24日

处罚机关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