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免费诊治肺结核病的通告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解除肺结核病人的痛苦,控制结核病的流行,市政府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继续对肺结核病人进行免费检查和治疗。凡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者有咳血症状者,请到本市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免费胸透和痰涂片检查。对于确诊为初治活动性和首次复治涂阳的肺结核病人,结核病防治机构将提供规定范围内的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和服务。其中,住在美兰区、龙华区和秀英区的居民,请到海口市结核病防治所(地址:海甸二西路人民西里电话:66251253)检查;住在琼山区的居民,请到琼山结核病防治所(地址:府城建国路17号 电话:65893174)检查。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