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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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免费诊治肺结核病的通告 海府〔2008〕6号

2009/09/23 1.3w 阅读 175 点赞

海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免费诊治肺结核病的通告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解除肺结核病人的痛苦,控制结核病的流行,市政府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继续对肺结核病人进行免费检查和治疗。凡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者有咳血症状者,请到本市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免费胸透和痰涂片检查。对于确诊为初治活动性和首次复治涂阳的肺结核病人,结核病防治机构将提供规定范围内的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和服务。其中,住在美兰区、龙华区和秀英区的居民,请到海口市结核病防治所(地址:海甸二西路人民西里电话:66251253)检查;住在琼山区的居民,请到琼山结核病防治所(地址:府城建国路17号  电话:65893174)检查。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