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废止失效废止失效

关于废止和保留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2017/04/13 1.0w 阅读 79 点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 展海口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海依法办〔2017〕9 号)和《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我区对 2006-2016 年制定实施的 54 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 理,决定废止《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东寨港保护区过渡捞捕的通告》等 9 件规范性文件,保留《海口市美兰区海甸溪北岸旧城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 45 件规范 性文件,现予公布。今后,凡未列入保留目录的规范性文件 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附件:1、海口市美兰区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名录 
  2、海口市美兰区政府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名录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17 年 4 月 14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废止失效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