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清查的要求,我局对以单位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研究,现决定将《关于印发<海口市财政支农资金报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1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表)自即日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废止文件目录
2.废止文件电子文本
海口市财政局
2017 年 7 月 14 日
海口市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清查的要求,我局对以单位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研究,现决定将《关于印发<海口市财政支农资金报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1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表)自即日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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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止文件目录
2.废止文件电子文本
海口市财政局
2017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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