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废止失效废止失效

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020/06/16 8.0k 阅读 505 点赞

各区财政局、保税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的通知》(海财督〔2018〕5450号,备案登记号:QHK-2018-12002),并统一执行海南省财政厅的执行标准(索引号:QSF-2018-320013)。

  特此通知。

  附件1.海口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

  2.海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

  海口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