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市政府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严控露天烧烤的通告

2019/07/01 3.8k 阅读 57 点赞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概念,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城乡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和《海口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划定海口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并严格控制建成区外露天烧烤,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露天烧烤行为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海口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的具体区域:东至南渡江西岸、南至椰海大道北侧、西至粤海大道东侧、北至沿海边界。

二、在海口市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进行露天烧烤行为的,由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予以处罚。

三、建成区外严控露天烧烤和占道经营。对擅自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四、市、区政府统一经规划设置的规范管理夜市、餐饮街区的烧烤摊点应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和使用清洁环保燃料。

五、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六、欢迎广大市民和游客对非法露天烧烤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45。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