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市政府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的决定

2024/01/10 1.2w 阅读 308 点赞

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2013年5月15日发布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海府〔2013)37号)。新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划分按2021年5月发布的《海口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方案的公告》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