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中共海口市委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4/06/04 8.7k 阅读 286 点赞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的攻坚之年。做好2024年全市“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海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扩基地、建园区、搞加工、创品牌、拓市场”工作思路,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夯实海口“三农”基础。

一、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抓好粮食生产和调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0万亩、产量稳定在10.3万吨以上。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集成推广“良种良法良田良机”应用。创建省级、市级水稻规模化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培育“椰城香见”好米品牌。建成琼山水稻集中育秧、加工基地,在龙华五一洋、琼山北林洋等实施水稻单产提升万亩示范项目。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工作。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措施,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完成海口市市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建设并投产,加强储备粮管理,降低库存粮食损耗。持续深化食物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推广散粮运输和储粮新型装具,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二)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持常年蔬菜基地5万亩、冬季瓜菜基地22万亩、设施大棚1万亩以上、蔬菜自给率65%以上。优化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不低于3.68万头,生猪出栏73万头以上,稳定牛羊肉基础生产和外调能力,持续支持文昌鸡产业集群发展。创建国家级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各1个。加快东海岸深水网箱建设,大力发展大水面养殖,全市水产品产量达到3.1万吨。开发森林食品,新增林下种养面积5000亩以上。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完成花生、芝麻等油料作物种植4.1万亩,油茶种植2.5万亩。鼓励发展油茶等特色农产品保险,推进重要农产品保险精准投保理赔。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耕地的占用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坚持“以补定占”,积极推进耕地垦造,落实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完善后续管理。开展退化耕地治理试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耕地有机质提升,有效实施土壤改良。持续推进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复耕五年行动和琼山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细化明确“非粮化”整改范围,科学合理推进恢复时序。加强耕地撂荒情况监测调查,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制定撂荒地复耕复种长效措施,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质量第一,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0.64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49万亩。强化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一张图”管理,完善建设、管护和投入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2023年前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部上图入库,农田管护总面积21万亩以上。加快推进岭北灌区、松涛灌区(海口段)、南渡江灌区等中型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强化小农水项目建设和管护,加大节水灌溉等技术运用。推进全市27座二类、三类坝水库的除险加固。

(五)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建设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骨干队伍。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千员带万社”行动,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农服超市”5个以上,新增市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10家以上,壮大本地专业服务公司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力量,增强辐射带动小农户能力。推动4个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大力发展耕、种、管、收全程托管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从粮食作物向瓜果菜等经济作物拓展,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

二、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六)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立足“早、实、准、细”,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常态化运转。强化工作调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责任。进一步规范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落实基层干部日常排查走访机制,提升监测对象识别时效性和帮扶实效性。开展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查漏补缺,确保应纳尽纳。持续巩固提升农村地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第一时间化解相关风险。做好因灾返贫风险防范和应对。对符合条件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家庭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激发脱贫户、监测对象内生发展动力,结合实际落实开发式帮扶。根据上年度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和新的监测范围,结合生产生活情况对脱贫户分类进行调整。继续抓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工作。落实低保申请和监测对象认定协同机制,加强对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的研究探索。

(七)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持续抓好“四个一批”,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继续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全面加强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中央、省、市三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占比不低于55%(其中中央衔接资金不低于65%)且不低于上年度占比。强化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后续资产管理,按时完成上年度资产的清查、确权、移交、登记入账,对纳入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的,要建管并重,防止资产闲置低效浪费。继续开展消费帮扶月、助农大集市等活动,拓宽销售渠道,带动农民增收。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做好“雨露计划”毕业生、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帮扶,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户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实施就业困难人员“晴天行动”,帮扶脱贫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

三、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增效。聚焦“扩基地、建园区”,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增点扩面,用现代化园区理念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梯次推进国家、省、市、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做好琼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期评估工作,积极申报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组织开展第三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创建,鼓励开展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引入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配套设施、品种培育、栽培技术、经营管理等资源要素和各类企业向园区集聚。持续做好冬季瓜菜、文昌鸡、胡椒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积极申报2024年农业产业强镇。持续扩大水稻、荔枝、胡椒、莲雾、文昌鸡、生猪等产业园主导产业种养规模,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单产水平,扩大生产产能,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

(九)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聚焦“搞加工”,用好用足自贸港政策,对现有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加大扶持力度。集中力量推进谭仙、大致坡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形成规模效益和集聚效应,新增落户15家企业以上。推动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化升级,做好罗牛山冷链物流园项目招商和落地,抓好万颂壹预制冷链建设,推动冻品云预制菜加工厂建设,提升潭牛文昌鸡加工厂屠宰产能,补齐大坡胡椒加工短板,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占比水平,打造集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

(十)实施品牌赋能行动。聚焦“创品牌”,出台品牌管理办法,健全品牌政策支撑体系,推进品牌数字化管理系统开发利用,提升品牌管理水平。用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消博会、冬交会等平台载体,持续开展“椰城香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海口火山荔枝”“大坡胡椒”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推广营销系列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提升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新增“椰城香见”授权经营主体25家以上 ,品牌示范基地8个以上,累计培育“两品一标”农产品75个,省级农业企业品牌10个,省级农业品牌示范基地5个。

(十一)拓宽农产品销售市场。聚焦“拓市场”,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加快省部共建国家级热带特色农产品(海口)产地市场建设。鼓励发展订单农业,组织涉农企业参加境外展销活动,提高文昌鸡、胡椒、荔枝等特色农产品外向度,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各区具备1个1万m²以上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推进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实现同比增长15%,全市培育农村供应链赋能企业或创新企业20家以上。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叠加村邮站功能,行政村快递通达率达到80%。成立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区域联盟,实现农资下乡服务网络覆盖率达80%以上。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农产品产地冷链建设。严厉打击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规范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秩序,不断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十二)促进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休闲农业,高水平建设共享农庄、主题民宿,突出乡村旅游“环城、沿路、傍景”空间布局,构筑城市近郊乡村旅游圈,推荐2-3家乡村旅游点申报椰级乡村旅游点,3家乡村民宿申报海南省等级乡村民宿,获评认定省级共享农庄2-3家。推动环岛旅游公路和美乡村建设,新增1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出2条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推进休闲渔业提速增效,加快休闲渔船审批建造,创建北港岛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

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十三)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加强规划衔接,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批和入库。按照“分阶段编制规划”的思路,先行完善宅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并报批入库。强化村庄风貌管控,防止大拆大建、违规乱建。实施计划指标与存量土地处置挂钩机制,安排不少于5%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乡村产业项目。整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优先保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用地需求。推进美兰区大致坡镇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加快推进海口市红明农场垦地融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十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落实《海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定》,推广琼山区“净美绿”村民自治工程和桂林洋“全域整治”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在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上,新建4个和美乡村群落、22个和美乡村,整治提升250个清洁乡村,整体提升海口乡村面貌和形象。建立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厕污一体化治理,完成农村户厕改造不少于2200户。完成85%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亭)配套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以上,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管、用”一体化。持续推进“六水共治”,完成纳入国家监管清单4条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推进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植绿覆绿,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

(十五)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饮水提升三年行动,协同推进海口市经济圈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配套农村供水管网改造,实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提高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人口比例。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农网户均停电时间降至8小时以内。推进农村道路提升工程和“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开展51.4公里乡镇道路黑化,评选5条市级“美丽农村路”示范路,争创1条省级“美丽农村路”示范路,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全覆盖。实施农村路灯亮化工程,新建设的和美乡村和整治提升的清洁乡村路灯实现全面亮化。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应改尽改,鼓励支持一般户实施危房改造。全市行政村“双千兆”通达率100%,逐步向自然村延伸覆盖。推进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增加重点村镇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覆盖率。推广应用海南数字“三农”服务平台,创建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应用场景)2个以上。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

(十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型教育资源供给,保障乡镇户籍学生100%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现85%以上镇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及以上,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疗保障定点范围,落实好参保人员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新建改造8家村卫生室,实现村卫生室100%符合硬件标准。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达到52%以上。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率和疫情处置率达100%。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和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积极探索“1+N+X”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实施妇女关心关爱行动,做好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宣传和患癌困难母亲救助工作。稳妥推进生育政策调整和相关配套措施改革,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扶持残疾人发展生产。

(十七)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以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为引领,推进农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减施行动,化肥施用量和化学农药使用量均比2020年下降12%。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农膜回收率达到84%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受污染耕地治理完成92%以上。推动规模场粪污综合利用,推进琼山区畜禽粪污综合处理中心投入运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以上。发展稻鱼、稻虾综合种养,推动健康生态养殖。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挂牌古树采取巡查检查、加固、救助等措施。

(十八)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的统筹,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提升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实施“万企兴万村”“百社联百村”及“技能提升”行动,带动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容量。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向乡村覆盖,推动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加快推进紧密型医疗集团试点建设。探索垦地居民集中居住,实施垦区危房改造,鼓励将城镇常住人口全部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五、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十九)完善优化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强化区级党委抓镇促村责任 ,落实区、镇、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全面提升镇领导班子抓乡村振兴能力 ,开展镇党政正职全覆盖培训和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充分运用“一核两委一会”治理机制,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 ,健全选、育、管、用机制 ,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 ,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 ,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推进乡村智慧治理,强化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和信息化支撑。调整完善镇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加强镇对区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编制资源向镇倾斜力度,区以上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严格实行上级部门涉基层事务准入制度,健全基层职责清单和事务清单,推动解决“小马拉大车”等基层治理问题。

(二十)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改进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丰富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群众性文化活动和优质服务向村庄等末梢延伸,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农村精神气质。结合“我们的节日”“村晚”等活动,积极探索有效平台载体,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认定、管理工作。挖掘和保护海口羊山荔枝种植系统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组织申报传统村落。开展海口非遗文化展演、“春风村雨”等文化惠民活动,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打造“村VA”“村BA”“和美乡村健康跑”等特色体育赛事活动。

(二十一)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创新移风易俗抓手载体,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持续整治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鼓励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降低人情负担。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村规民约,合理引导规范民俗活动,组织开展“县乡长说唱移风易俗”,推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开展“弘扬中华好家风”系列活动,推动培育优良家风家教。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应用行政村全覆盖,农村家庭户参与率达70%以上。推广运用清单制,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二十二)建设平安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预警 ,持续深化“四所一庭”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确保全年矛盾纠纷调处率不低于90%。优化提升村(居)法律服务质量 ,依托智慧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台 ,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防范和打击“村霸”等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开展“清风2024”打击整治农村赌博专项行动。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落实“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参训率达到80%以上。

六、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

(二十三)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推进“一所对一区”行动,加强与中国热科院、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开展夏季优质叶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支持建设热带优异果蔬种苗繁育与示范基地和省级海南黑山羊保种场。加强花卉、油茶、沉香、黄花梨等“土特产”良种选育和示范推广,推广新奇特优品种种植3000亩以上。实施农机化发展三年行动,培育壮大海口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补贴试点。积极创建国家级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特色产业急需农机装备纳入补贴范围,加大先进适用机具推广力度。围绕主要产业,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支持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持续推进美兰区“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

(二十四)强化农村改革创新。鼓励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强化改革举措集成增效,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探索防止土地流转费用不合理的有效办法。规范宅基地审批与管理,稳慎推进琼山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广一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典型案例。巩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继续深化农业综合水价改革,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推动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农垦改革,加快垦区详细规划编制,推进垦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七、强化农民增收举措

(二十五)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强基培优三年行动。巩固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成果。提高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用好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应进必进、阳光交易”。2024年实现所有村集体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80%的村集体年收入超过10万元,30%的村集体年收入超过30万元,50个以上村集体年收入超50万元。落实集体资产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实行税收减免政策。推动非继续用于教育事业及农村公益事业的闲置校园校舍用于村集体产业发展。探索村集体牵头建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队、承接劳务项目和承建农村小微型项目。鼓励发展抱团经济。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因地制宜为小农户和各类经营主体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

(二十六)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致富。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 ,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产地初加工、手工作坊、庭院经济、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做精做优海口“土特产”。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持续推进“就业驿站”建设,深化“海口经济圈”劳务协作机制,推动全市农民工外出务工规模年峰值不低于16万人;加大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推广农民工订单、定向、定岗模式的职业技能培训,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壮大“椰嫂”“新能源汽修师”等“琼字牌”劳务品牌;扩大农村带头人、致富能人、乡村匠人“三支队伍”培育规模;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并继续扩大劳务报酬规模,增加工资性收入。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源头预防和风险预警。及时足额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对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分类给予全额资助或财政补助;适当增加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地方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提升农民转移净收入。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闲置公益设施等资源资产,推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用于发展公共事业、农产品加工、储藏、流通及乡村休闲旅游等,增加农民财产净收入。

八、加强自贸港“三农”风险防控

(二十七)加强农业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按“一村一站”优化完善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新建110个雨量监测站,新建(升级)1个农业气象观测站。健全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联合预警机制,发布农业气象风险预警。建立覆盖主要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全链条气象服务体系,开展农作物气象保障试点工作,发展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技术。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渔船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做好农村公路、桥梁隐患整治和安全管控,提升乡镇森林防灭火能力,强化“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完成“三无”船舶拆解任务。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工程、应急管理信息化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二十八)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推行豇豆“防虫网+绿色防控”技术,深入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打击禁限用药违法使用行为,推进农产品品牌认证与标准化行动。持续推进检验检测、网格化管理、质量安全追溯等体系建设,主要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强化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样监测,确保抽样量稳定在1批次/千人。组织开展乡村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特殊食品行为。

(二十九)加强农业领域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开展自由贸易港建设农业生物安全风险防控行动。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提升病虫害精准防控能力,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含)以内。持续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防控,加强农业转基因监管。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加强畜禽疫病强制免疫 ,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病种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九、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加强党委农村工作体系建设,优化运行机制,充实工作力量。巩固拓展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坚持和践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优化统筹涉农领域考核及督查检查,突出实绩实效,减轻基层迎检迎考负担。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在市属媒体开设乡村振兴专栏,讲好新时代乡村振兴故事。

(三十一)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相适应。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土地出让金和异地开垦费(耕地指标交易)收入不少于60%用于农业农村支出。鼓励金融机构提升农村基层网点服务规范化水平,推动基础金融服务下沉,推广使用“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产品。做好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协助建成省级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加快谋划、申报一批涉农专项债项目,利用国债资金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全面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继续推动农业保险服务线上化,提升承保理赔效率。加强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鼓励开展“保险+期货”项目。

(三十二)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清廉建设推动清廉海口全域共建的实施意见》,压实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基层纪委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完善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协作衔接机制 ,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聚焦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加强行业监管 ,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三十三)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实施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头雁”、高素质农民培训、“双学历双轮训”“村官班”等项目,激励各类人才到乡村创业兴业。深入开展返乡入乡创业监测调查。持续推进“聚四方之才”系列活动和“候鸟”人才工作站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依托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及服务指导,选派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开展科技服务。推广科技小院模式。推进镇村卫生健康服务紧密型一体化管理,落实村卫生室人员“镇聘村用”机制,完善村卫生室及其所属人员保障机制,各医疗集团下沉参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控制和医务人员培训。稳妥推进乡村公办中小学教师优化配置,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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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