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9年3月25日,支队接到省厅转交的关于海南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包工头张强拖欠农民工马凤为工资3000元的情况反映。
二、处理措施。
接到投诉情况后,支队领导高度重视,指派投诉受理科处理。投诉受理科王黎明、申兆磊两名同志进行调查调解。25日11点30分我们电话询问了当事人具体情况,由于当事人在成都,无法到场,我们立即联系张强并要求其到支队配合调查调解。16时张强到支队接受询问并作了笔录。
三、处理结果。
已按程序跟包工头张强做询问笔录,他回去查询转账记录,若有转账记录,2019年3月27日前发送给支队备查。若无转账记录,剩余3000元2019年3月29日前支付给马凤为。当天我们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表示同意此处理方式。3月29日经电话催告核实,张强确认没有转账记录,于15时55分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所欠工资3000元,经与马凤为核实,确认收到工资,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对支队工作表示感谢,事情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