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海人办〔2013〕4号)和《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海口市教育用地规划与保护情况调研的通知》(海人办〔2013〕24号)要求,为加快我市教育用地规划保护立法进程,较好解决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与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的矛盾,促进全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我局决定开展全市教育用地规划与保护情况的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立法调研,全面掌握我市教育用地规划保护的基本现状和存在问题,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为教育用地立法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
二、调研内容
(一)现有中小学幼儿园土地登记落实情况,在校学生人数、生均占地面积等情况;
(二)教育布局调整后被撤消学校土地、校舍的处置情况;
(三)教育用地规划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方法
这次调研采取表格报送、数据统计、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立法调研工作,成立以市教育局李燕仪局长为组长、王涯燕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调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督导室、基教处、计财处和各区教育局等单位组成。调研工作由市教育局督导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最后市教育局汇总各种数据资料并形成对市人大的汇报材料。
五、工作安排
1. 5 月 1 日 前,下发调研工作方案和通知;
2. 5月1—15日,各学校和区教育局填写、统计并上报调研表格、数据,形成各区的汇报材料;
3. 5月16—20日,市教育局收集、汇总表报资料,视情况对相关学校进行实地调研,撰写对市人大的汇报材料;
4. 5月21—25日,向市人大报送我局的汇报材料和到我局的调研行程。
六、几点要求
1.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好这次调研工作,认真填写表一、表二、表三(见附件)内容,并按时、如实、详尽、准确地报送。
2. 各单位要选派得力人员参加调研,认真负责搞好调研工作。
3. 各区教育局要按照调研内容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汇报材料)并于 5 月 17 日 前报送到市教育局(联系人:傅军,手机:1*****8,传真:68720385,邮箱:f*****4@126.com)。
附件:1.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海口市教育用地规划与保护情况调研的通知
2.海口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用地情况调查表
3.海口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用地情况统计表
4.海口市教育布局调整后被撤消学校土地、校舍处置情况统计表
海口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