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2017年资助贫困大学新生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市贫困家庭中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学费问题,帮助实现求学梦想。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教育局和市计生委分别组织开展2017年资助贫困大学新生活动。为做好本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助项目及对象
(一)“爱心助学”
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资助考取本科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优秀大学新生(被军事院校录取、教育部直属5所重点师范大学等高校录取免费教育专业的大学新生除外)。享受了其他形式(单位)资助的学生不再享受“爱心助学”活动资助金。
(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奖励”
由市计生委牵头组织实施,奖励符合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奖励条件的本、专科大学新生。
二、资助条件
(一)具有海口户籍且为2017年海口市直属学校高中应届毕业生。申请“爱心助学”的学生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二)申请“爱心助学”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属我市建档立卡扶贫家庭学生。
2.属于孤残学生。
3.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子女。
4.因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或本人患重大疾病致困。
5.属于军烈属、优抚对象家庭子女。
(三)申请“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奖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属于城镇特困户独生子女。
2.属于农村特困户独生子女。
3.属于农村特困二女结扎户子女。
四、资助标准和人数
(一)“爱心助学”活动计划安排110万专项资金资助考取本科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优秀大学新生220名,人均一次性资助学费5000元。另安排15万元专项资金资助考取高职专科院校的建档立卡扶贫家庭大学新生30名,人均一次性资助学费5000元。
(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奖励”活动计划安排65万元专项资金资助130名贫困家庭大学新生,人均一次性资助5000元。
五、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爱心助学”
1.宣传发动(6月中下旬完成)
各高中学校采取毕业班考后班会、学校广播、公告、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在校内宣传,向学生发放申请表格,指导学生填写和告知所需材料;相关单位利用新闻媒体、本单位官网等媒体网络发布相关活动信息,并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咨询解答。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学生应在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5天内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毕业高中学校。
考取高职专科院校的建档立卡扶贫家庭大学新生应在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结束后5天内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科)。
3.学校审核、公示、上报。(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15天内)
各高中学校应成立审核评议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议;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进行不少于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造册报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科)复核。
4.组织入户调查。(8月底前完成)
市教育局组织对各高中学校报送的爱心助学活动拟资助学生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调查学生比例不少于申请人数的30%,如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
5.资助确认公示。(8月底前完成)
经入户调查后,由市教育局审定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高中学校、海口市教育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有反馈、举报、投诉等情况,一经核实情况,予以当事人取消资助资格。
6.资助金发放。(9月中下旬完成)
由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统一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到受助学生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不再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
获得资助的建档立卡扶贫家庭高职专科院校大学新生,因录取时间较晚,发放资助金的时间相应顺延至10月底之前。
(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奖励”申请程序
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向户籍所在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区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复核。
六、资金保障
资助大学新生活动的贫困大学新生资助金和计生特困家庭大学新生奖励金从我市财政年初项目预算“圆梦行动-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金”中支出,相关工作经费由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落实。
七、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资助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并指派专人负责接受申请、审查工作,并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申请材料。
(三)紧盯时间节点,确保完成任务。资助贫困大学新生活动此项工作正值暑假期间,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绝不因假期而耽误工作。如因学校无人受理造成学生无法获得资助从而失学,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6296899。
秀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系电话:68625505。
龙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系电话:66569258。
琼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系电话:65986506。
美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系电话:65372392。
(二)监督投诉电话
海口市教育局,联系电话:68724602、68724591。
海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系电话:68723848。
附件:1.“爱心助学”活动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2.海口市2017年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申请表
3.海口市2017年贫困家庭大学新生“爱心助学”活动资助汇总表
海口市教育局
2017 年6月22日
“爱心助学”活动致学生家长一封信.doc
海口市2017年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申请表.doc
海口市2017年贫困家庭大学新生“爱心助学”活动资助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