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文明办
关于评选2017至2018学年度
百名最美教师的方案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最美教师”,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教师社会地位,经市政府同意,海口市教育局与海口市文明办在全市教师中开展评选2017至2018学年度“百名最美教师”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校(园)级领导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类型和数量(共100名)
(一)“最美教师”40名,其中:
1.幼儿园最美教师10名;
2.小学最美教师10名;
3.初中最美教师10名;
4.高中(中职)最美教师10名。
(二)“最美班主任”40名,其中:
1.幼儿园最美班主任10名;
2.小学最美班主任10名;
3.初中最美班主任10名;
4.高中(中职)最美班主任10名。
(三)“最美乡村教师”20名,其中:
1.小学最美乡村教师10名;
2.初中最美乡村教师10名。
三、评选名额分配
(一)市直属
1.幼儿园、小学、初中“最美教师”各2名;
2.幼儿园、小学、初中“最美班主任”各2名;
3.高中(中职)“最美教师”10名;
4.高中(中职)“最美班主任”10名。
(二)各区
1.幼儿园、小学、初中“最美教师”每个区每个学段各2名;
2.幼儿园、小学、初中“最美班主任”每个区每个学段各2名;
3.按各区2017年度乡村专任教师数,确定小学“最美乡村教师”分配如下:秀英区3名、琼山区3名、龙华区2名、美兰区2名;初中“最美乡村教师”分配如下:秀英区2名、琼山区2名、龙华区3名、美兰区3名。
四、评选条件
(一)“最美教师”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纪律,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关心集体,热爱学校;
2.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业务精湛,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勤奋,具有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坚持立德树人,热爱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是学生的良师益友,深受学生爱戴;
4.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改革进取,具有一定的教学教研能力,在教学科研方面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5.胜任本职工作,教育教学效果良好,所带学科学生成绩显著,在所任教学校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
(二)“最美班主任”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深得家长的信任和学生的爱戴;
2.在班集体建设及学校各项活动中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带班级的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遵章守纪,积极参加校内的各项活动,班级形成优良的班风和学风;
3.认真学习钻研有关班主任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带过至少一届完整的班主任工作,获得校级优秀班主任不少于2次且目前仍在担任班主任;
4.讲究班主任工作的艺术,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任班主任期间,所带班级无学生违法乱纪、无学生被勒令退休或开除学籍等现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任班主任期间,无违反“不体罚学生、不私自办班、不乱收费用”三条底线行为及被投诉记录,同时所带班级的文化课成绩在年级中居于中等以上。
(三)“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经验;
3.热爱教学,关心帮助学生,师德高尚,深受广大学生、家长爱戴;
4.安心乡村工作,连续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校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
参评人员除具备以上评选条件以外,对师德师风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五、评选要求及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10日)。在“椰城市民云”和“海口教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评选方案,并要求各学校大力宣传,在全校广泛开展评选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选,参选教师应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交到所在学校指定办公室。
(二)候选人推荐阶段(6月11日-21日)。由各校对照评选条件,对报名参选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通过人员提交所在学校家长委员会征求意见,并经学校党委(支委)会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并按教师管理权限,将所推荐候选人推荐表及候选人信息公示表(见附件2)一并上报市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人事科)。区教育局召开会议,确定推荐人选,汇总所属学校推荐材料后于6月22日前上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张雪,联系电话:68724595.
(三)候选人公示阶段(6月25日-30日),市教育局将各校(各区)上报的候选人信息公示表提交“椰城市民云”和“海口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候选人师德师风、廉洁从教、计划生育等问题线索,公示时间5天。
(四)确定人选阶段(7月1-10日)。市教育局召开党组会议,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名额及各区(校)推荐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核实相关事迹,确定最终表彰人选。
(五)公示获奖教师名单(7月11-18日)。将择优评出的获奖教师通过“椰城市民云”和“海口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将获奖教师名单报市政府,并发放获奖证书,以资鼓励。
附件:1.海口市“最美教师”“最美班主任”“最美乡村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2.候选人信息公示表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文明办
2018年5月7日
附件1海口市“最美教师”“最美班主任”“最美乡村教师”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候选人信息公示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