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核定海口市五源河幼儿园、海口市美丽沙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2/05/11 1.2w 阅读 149 点赞

海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示范和省一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发改费管〔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办学等级、财政经费拨款及生均保教费成本等情况,经研究,现就海口市五源河幼儿园(省级示范园)、海口市美丽沙幼儿园(省一级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保育教育费 收费标准

幼儿园名称

办学等级

收费标准

( 元/人.学期 )

海口市五源河幼儿园

省级示范园

3200

海口市美丽沙幼儿园

省一级园

2900

二、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三、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向幼儿家长和社会公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要自觉接受价格、财政、教育、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

四、幼儿缴费后未入园或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部分预收的费用,具体退费方法按《海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琼价费管〔2017〕34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幼儿园收取的保育教育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过非税系统征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幼儿园要严格落实相关教育收费减免及补助政策。

七、本通知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

                           2022 年 4 月 25 日

( 此件主动公开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