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落实《助推全市企业实现“开门红”八大举措》的实施细则
根据《助推全市企业实现“开门红”八大举措》文件,我委涉及的内容为“七、减轻企业用工核酸检测负担”。详见如下:
一、对外省到琼务工的工人提供1次免费核酸检测
“开门红”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政府明确目标人群(已纳入重点人群监测系统人员按原渠道管理),并组织辖区各行业部门实施;检测费用由各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二、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及相关场所环境核酸检测事宜
(一)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将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纳入《海口市重点人群监测系统》管理,并按照行业部门要求的核酸检测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由市、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港航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
(二)“开门红”期间,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调整海口市“应检尽检”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检测核酸要求的通知》(海肺炎指发〔2021〕131号)关于对重点场所开展核酸抽检工作的要求,由相关行业部门按文件要求组织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环境定期开展抽样检测核酸,每周抽检1次,每次每个场所不少于10份。核酸检测费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由市、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港航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