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我市自动除颤仪(AED)立式机柜采购询价邀请

2024/11/12 1.2w 阅读 256 点赞

    我委将采购一批自动除颤仪(AED)立式机柜,现进行市场询价诚邀符合要求的产品制造商或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自动除颤仪(AED)立式柜;

2.项目单位: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项目预算:313600.00元(最高限价:313600.00元,超过此限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4.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货物到货验收;

5.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须最大程度满足采购需求对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的要求;

7.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8.验收方式:

1)在交货前,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确保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2)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二、相关资质证件

1.产品制造商需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技术参数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同时需提供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技术参数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报价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单价及交付日期

以上资料提供不全,报价无效。以上资料提供不全报价无效。

、材料递交

1.本次报价材料截止时间2024111917:00。

2.报价材料应密封并加盖企业骑缝公章。

3.报价材料递交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区16号北楼5022室。

4.如其他原因无法进入办公区,可导航至海口市人民政府西门,拨打电话0898-68707026,工作人员下楼取回。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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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