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将对文件保管室、文书档案室、人事档案室进行改造,以满足文件保管室、文书档案室、人事档案室的安全防护及功能区划分。
一、项目名称
公开比选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保管室、文书档案室、人事档案室改造项目。
二、比选方法
(一)经审核相关资质材料,符合要求的公司,纳入本次比选名单。
(二)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不设最低价,最高不超过19.8万元(含税)。单位结合报价、所报产品品牌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选公司。
三、服务内容
对委办公区5011、5013、5025办公室进行改造以满足以满足文件保管室、文书档案室、人事档案室的安全防护及功能区划分等以达到基础使用功能。为后续进一步完善个区域的功能打下基础。详细改造清单见附件清单
四、资格条件:
(一)企业在国内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三)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企业材料
(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缴纳1人(含1人)以上社保的证明材料;
(四)2021年至今相关3项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采购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五)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密封,封皮需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材料递交
(一)企业比选材料提交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期间每日的工作时间(09:00—12:00,15:00—17:00);
(二)企业比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7:00,逾期提交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三)企业比选材料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到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办公办公区16幢北楼5003室。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比选的公告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
(二)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68723836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