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拟确定海南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2022年第一批)的公示

2022/11/29 3.2k 阅读 63 点赞

根据《海南省“双通道”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海口市医疗保障局会同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组建评审专家组,于2022年11月28日对海口市辖区内申报纳入海南省“双通道”定点管理的零售药店进行了遴选评审、综合评分和现场勘查,拟确定国药控股昌兴专业药房(海口)有限公司等3家零售药店(详见列表)为海南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2022年第一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医疗医药服务管理科,电话:0898-66738361。

序号

药店名称

地址

1

国药控股昌兴专业药房(海口)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英街道秀华路28号嘉景庭院首层

2

海南广药晨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海口秀华路一分店

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5号义乌小商品市场南洋批发城3栋1-2层3003-3008号

3

海南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48号新达商务大厦一楼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