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拟确定海口市第四批“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2024/03/17 1.1w 阅读 410 点赞

根据《海南省“双通道”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海口市医疗保障局会同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海口市辖区内申报纳入海南省“双通道”定点管理的零售药店进行了遴选评审、综合评分和现场勘查,拟确定海口康杰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零售药店(详见列表)为海南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海口市第四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至3月2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医疗医药服务管理科,电话:0898-66738361。

序号

药店名称

地址

1

海口康杰大药房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龙华路33号海南医学院学生公寓综合楼一层C102-3

2

海南成美药业有限公司秀英分店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长滨西四街6号海南省肿瘤医院主楼一层A-1F-012#、013#室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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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