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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基金监管专案检查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4/09/14 1.5w 阅读 429 点赞

各单位:

我局于2024年8月13日在我局网站发布《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专案检查项目采购公告》,截至申报期限2024年8月16日17时30分未收到申报材料;我局于2024年8月19日发布《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专案检查项目采购延期公告》,将申报期限延期至2024年8月22日17时30分,但截至申报期限仍未收到申报材料。为加快推进项目工作落实,我局决定再次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开展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专案检查项目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或以上机构组成的联合体;〔注:①机构若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的证明材料);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专案检查项目采购需求》。

二、相关申报事宜

(一)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920日17时30分(以报名材料送达我局的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该项目需按照“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内容自定);3.报价表;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证明主体资格的证照复印件;5.以往相关工作业绩佐证材料;6.项目检查组成员按照该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医保专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检查组成员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本人签署的项目劳务合作同意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8.相关承诺函(报价单位应承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违者视为无效报价并承担相应责任)。备注:以上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送达方式:各单位于2024年9月20日17时30分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至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6号南楼1楼1044室);联系人:孙女士,电话:0898-66738203。

附件: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专案检查项目采购需求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