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保障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的要求。海口市医疗保障局经发布通知、专家个人自荐或所在单位推荐、资格审核等程序,现将拟确定入选海口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家库的成员名单(第二批)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至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本着对组织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
监督电话:0898-66738203
电子邮箱:wangyak@haikou.gov.cn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