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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公示 (2025年5月)

2025/05/27 7.5k 阅读 72 点赞

决定文书

海医保处字〔2025〕第11号

违法主体

广东省中医院海南医院(海南省中医院、海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海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主要违法

违规事实

存在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串换诊疗项目、多计费用、重复收费行为。

违反条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处罚决定

处罚款1322513.92元。

决定日期

2025年5月27日

处罚机关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