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4日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府办〔2005〕326号文件发布)
各区人民政府:
当前,我市镇、街道统计网络不健全,统计手段较落后,统计力量过于薄弱,难于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需要。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统计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层统计工作的主要任务
由于统计调查对象的增多和复杂化,调查方法制度的不断完善,不论是日常的统计调查还是普查,要做到不重不漏,数据准确,很多统计任务都必须要下放到镇及街道一级来完成。下放到基层的统计任务主要有:人口普查、单位名录库的更新与维护、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人口抽样调查、城镇劳动力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业企业抽样调查、服务业企业抽样调查、城乡私人建房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各辖区内所有的新开工项目登记调查等,以及临时的一些调查任务。
二、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基层统计网络,建立稳定的基层统计队伍,实现基层统计“四化”,即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和现代化。
三、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当前统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统计工作的实际,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领导,区统计部门负有指导、督促、支持基层做好统计工作的职责,各基层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统计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抓落实。市统计部门每年对基层统计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评比、通报,基层统计工作列入市统计部门对区统计部门年终考核评比内容之一。
2.建立队伍,健全网络。各镇、街道指定一名统计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各村、居委会指定一名同志负责统计工作,形成以市、区、镇(街道)、村(居)组织四级统计调查网络。
3.加强培训,持证上岗。一是加强统计员的业务培训。力争使统计员做到“三懂”:即懂得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与社会各方面的基本统计资料;懂得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统计工作;懂得建立和完善辖区内统计数据采集和审核制度、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制度、资料保管和交接制度、统计报表报送制度,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二是加强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培训,使统计员懂得使用电脑处理统计报表,管理统计资料。根据统计工作的特点,统计员要求由责任心较强、有一定文化素质、年龄较为年轻、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知识的人员担任。基层统计员要参加统计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凡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统计员的工作变动须征得区统计部门领导的同意,并采取先补后调的作法,补充的人员须先取得统计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
4.实现联网,互通信息。为把我市统计信息化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镇、街道及村、居组织应配备一台电脑用于统计数据处理,并逐步实现市、区、镇(街)、村(居)统计联网。各区人民政府要支持、督促各镇、街道加强统计信息化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格局,确保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
四、经费到位,确保落实。基层统计业务专项经费原则上随统计调查任务及时下拨,一般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