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9日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府办〔2008〕122号文件发布)
为巩固和深化三年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维护与营造整洁有序靓丽的城区环境。根据市委陈辞书记的指示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加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市管理工作的意义,增强抓好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城市管理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保障。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增强城市规划的权威性;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发挥城市建设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有利于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已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应树立“大城管”的理念,把城管工作置于构建和谐海口这一目标、总要求之中来研究,把城管工作提升到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海口又好又快发展这一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来谋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城市管理是“一把手”工程,党委、政府“一把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是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关键。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和指导,分管领导要亲自管,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城管执法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城管执法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提高长效管理水平。
二、加快“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城市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化程度高、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加快“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建设是形成以市为核心、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社区为支撑的统分结合、责权明确、运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市、区、街、社区的职责和职权。对事关全局的城市规划权、城市管理权、政策制定权应集中在市一级,同时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立足基层的思路,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格局。按照市委“强区扩权”的构想,赋予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建立社区管理组织,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道路秩序、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的监督和维护,制定出依法治理摆摊占道、乱停乱放、乱贴乱画、违章搭建和非法广告等行为的规定和对策。市、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负有共同责任。在政策制定和行业管理、考核中,应听取区、街道、社区意见,在各街道设立城市管理工作联系点,落实联络员,并从制度上保证街道和社区知情权、参与权、协调权、考核权。要切实做到责任明确,责权对应,机制健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一抓到底的“责任链”,强化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管,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效果。
三、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在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配套制度的基础上,大力倡导执行文化,推行文明管理、文明执法制度。通过加强教育、强化培训、改善装备、严格监督、优化结构的方法,建立一支政治强、思想稳、纪律严、业务精的管理队伍。对城市管理干部、执法人员一定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使之熟悉和掌握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围绕深化亲民执法,构建和谐城管;深化公正执法,构建法制城管;深化规范执法,构建责任城管;深化公开执法,构建透明城管;深化数字城管,构建科学城管。
四、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管。要着力建立和完善七项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城管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建立有效的评估考核与绩效考核机制,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实施长效管理的重要保障。一要强化目标考核,按照“责任目标化、目标数字化”的要求,将考核从定性型向定量型转变,建立数字化的量化考核体系,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考核,实行职能部门与街道之间的双向考核,将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对城市管理的实际效果进行客观评价。二要严格奖惩措施,把评估考核机制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无论是日常管理,还是阶段性工作,都要有考核、有奖惩,以考核为依据,通过物质、精神等多种手段进行奖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活力。
(二)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市、区以及各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变更程序监督的行为,加大处罚立案、调查、结案流程监督的力度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对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三)建立和完善网格化巡查机制。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的目的,就是为了拓宽执法的覆盖面,实现人员下沉、任务下沉,使执法队员的管理区域、管理目标进一步细化,重点、难点、盲点路段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加大,使队员能够充分了解违法违章苗头,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将违法违章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管理前置,使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转变,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2007年6月,我市率先在龙华区进行了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通过近一段时间的运作,城市管理取得了实质性转变,基本调动起街道、辖区各职能单位、社区、小区的责任,走出单由职能部门和专业队伍管理的怪圈,形成联动互动的管理机制。下一步应抓好在全市范围内的推广工作,逐步建立起网格化管理机制。
(四)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推行“阳光审批”、“透明处罚”、“透明监管”、“事务公开”。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公开违法案件投诉和处罚结果;在主要道路设置执法公示牌,向社会公开路段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职责、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监督。落实责任,大力加强外部监督。对事关民生的重大决策和举措,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推进城市管理民主化、社会化进程;定期组织人大、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单位视察城市管理工作,对城市管理提出批评意见。应特聘市民做执法监督员,实行挂牌、持证上岗,鼓励市民举报不法的执法行为,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的监督成为一种重要的长效监督制度。
(五)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机制。按照海府办〔2006〕244号《关于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由市政府牵头组织,每季度召开1—2次有四个区领导及市城管执法、规划、建设、环保、环境卫生、工商、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评估、分析、总结城管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六)建立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按照海府办〔2006〕243号《关于印发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作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加强市城管执法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信息流动、资源共享、协调运作。城管执法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协作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完成。
(七)建立和完善各项保障机制。市区应按照规定,将城市管理的经费列入市、区财政年度预算全额拨付。区政府要按照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和标准,加大城市管理工作经费投入。除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经费外,各区应逐年解决城管执法部门办公场所建设和改
善装备的专项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以变相收费、罚没款作为经费来源和发放福利,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以罚代管”的现象发生。
五、加强数字化城管建设,提高城管工作科技含量。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是建设部要求在全国推广的一种科学管理方式,也是实现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需要。我市已被国家建设部列为第三批数字化管理系统模式试点城市,明年将组织专家对我市数字化建设进行
检查验收。为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市城管执法局要抓紧完成前期各项筹备工作,加快指挥中心、监督中心、呼叫中心的硬件建设,完善城市管理部件的普查和建库工作,精益求精地做好建设方案,确保建设质量。
六、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管工作的氛围。大力开展舆论宣传和教育活动,突出抓好市民文明素质教育,积极引导和教育广大市民树立城市文明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通过新闻媒体对破坏城市管理的行为予以曝光,对正面典型予以宣扬。实施城管知识进校区活动,立足长远,在大、中、小学生中开展有关文明意识的培养和城市管理知识教育,让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区域,带动全社会对城市管理的关注和城市意识的增强。进一步顺畅城市管理部门与市民的沟通渠道,全面推行“城管访问制”,深入开展让市民走近城管、了解城管、体验城管活动,努力营造市民关注和踊跃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