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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失效废止失效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口市投资和捐赠办理入户暂行办法》等2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2010/12/23 5.5k 阅读 430 点赞

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如下2件政府规章:

一、《海口市投资和捐赠办理入户暂行办法》(1996年9月2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发布 根据1998年12月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投资和购房办理入户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4年3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投资和购房办理入户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4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投资和购房办理入户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二、《海口市处理非农建设用地遗留问题若干规定》(2000年1月2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发布)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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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废止失效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