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文件
海府〔2011〕98 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
通告
美兰机场二期扩建项目,是建设海南综合交通体系的重大工程,是打造海南国际旅游旅游岛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项目用地位于美兰机场东西北三侧(见示意图),面积约8133.39亩,征收土地涉及灵山镇的多孚、儒范、琼秀、扶阳、福玉、美兰、群庄、文科、三界、儒友、儒创、多善,演丰镇的村尾、大顶、多侃、多喜、连科、林香、松柏、永录等村社部分农民集体土地,涉及收回海南省机动车培训中心、海南师范学院、海南乾坤园林科技有限公司、琼山市民政局、海口大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口德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用地。为确保该项目土地征收(收回)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美兰机场二期扩建项目为省重点项目,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用地单位及广大农民群众应予以支持,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手续。
二、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非法占用和买卖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严惩。
三、凡在项目用地范围内未经合法审批,而修建房屋或相关建筑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工停建,听候处理。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项目用地范围内供地、土地转让、宅基地审批及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等手续。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该项目用地范围内严禁抢建、抢种等违法行为。抢建、抢种者一律不予补偿并将依法严肃处理。特此通告。
附件:美兰机场二期扩建项目用地范围示意图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