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海府办〔2012〕162 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优化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等办理程序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政府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工作部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从简、高效、便捷原则,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施工图审查
为了规范施工图审查行为,提高施工图审查时效,保证施工图审查质量,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按《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
二、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一)申报材料
1、填写及盖章完备的《工程质量安全注册登记表》(市质监站提供登记表);
2、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书》;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已办理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和保险合同。
(二)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1 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申请→审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三、施工许可
(一)申报材料
A.房屋建筑工程类
1、申请表;
2、施工发包备案书;
3、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易地建设项目,应提供市民防局对该项目人防易地建设核准意见);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人员密集场所、特殊建设工程等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提供);
5、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6、进行监理招投标的提供:监理招标备案书;未进行监理招投标的提供:监理合同,监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7、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证明。
B.市政工程类
1、申请表;
2、施工招标备案书;
3、监理招标备案书;
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5、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证明。
(二)审批时限
审批时限为5 个工作日。
注:此环节实施意见仅适用于在本市招标备案的建设项目,不在本市招标备案的建设项目和直接发包项目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取材料。
(三)审批流程
申请→住建局窗口受理→审批→制证→发证
四、竣工验收备案
(一)申报材料
A.房屋建筑工程类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市质监站提交);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市质监站提交);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受理通知书。
B.市政工程类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市质监站提交);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总验收意见;
5、市政工程档案验收认可书。
(二)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5 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申请→住建局窗口受理→审查→制证→发证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 年6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