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海口临空经济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 规划修编》的公示

2024/05/29 1.4w 阅读 193 点赞

经报海口市政府同意,按程序编制《海口临空经济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并已通过专家评审。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现将规划编制方案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 项目位置

规划区位于为《海口临空经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北片区组团,东起海文高速联络线,西至顺达路,南至美兰机场最新机场红线管控范围,北至灵桂大道。总用地规模为470.90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368.00公顷。

二、 编制内容

1.规划定位

规划定位为充分利用自贸港政策和临空区域优势,依托海口临空经济区平台发展契机,构建“港-产-城”一体化融合发展,打造具有辐射带动力、创新集聚力、环境吸引力的“临空新翼,智造绿谷”。

功能定位为打造以全球领先的临空高端智能制造与科研创新(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消费品、航空航天)为主导产业的绿色低碳园区。

三大目标愿景为打造海口临空经济区产业升级推进器、海口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地、海南自贸港绿色低碳园区新标杆。

2.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位于规划区内西南角,为机场二期安置区及为此服务的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其中机场二期安置区现状已建成。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8.68公顷,包含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比例为5.07%。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位于规划区西南角,为幼儿园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0.71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比例为0.19%。

(3)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位于规划区西部,主要为规划打造的临空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和国际制造人才服务平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8.99公顷,包含商业用地、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科研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及商务金融用地/科研用地,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比例为5.16%。

(4)工矿用地

工矿用地位于规划区中部、东部及南部区域,主要为规划的国际龙头“灯塔工厂”及国内龙头进出口生产基地等产业用地,规划工矿用地面积253.72公顷,主要包含一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一类工业用地/科研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商业用地,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比例为68.95%。

(5)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包含城镇道路用地及社会停车场用地,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59.95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比例为16.29%。

(6)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为消防用地及供燃气用地,位于规划区南侧及东南侧,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2.20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比例为0.60%。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主要包含规划区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两部分,公园绿地位于规划区西部,防护绿地主要为主干道两侧规划防护绿带,规划的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0.97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比例为2.98%。

(8)留白用地

规划留白用地面积2.78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比例为0.76%。

(9)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

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主要为规划范围南部城镇村道路用地及供电用地,规划用地面积总计17.22公顷。

(10)非建设用地

规划非建设用地主要为规划范围内开发边界外的用地,主要包含陆地水域、开发边界外道路用地及其他非建设用地,规划非建设用地面积总计85.68公顷。

3.用地平衡表

序号

地类代码

地类名称

用地面积
(hm²)

占建设用地
比例(%)

占总用地
比例(%)



1

07

居住用地

18.68

5.07%

3.97%


0701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7.68

4.80%

3.75%


0702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1.00

0.27%

0.21%


2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71

0.19%

0.15%


0804

080404

幼儿园用地

0.71

0.19%

0.15%


3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

20.08

5.46%

4.26%


0901

0901

商业用地

0.97

0.26%

0.21%


0901/0902
/0802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科研用地

6.80

1.85%

1.44%


090105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41

0.11%

0.09%


0902

0902/0802

商务金融用地/科研用地

10.81

2.94%

2.30%


4

10

工矿用地

253.72

68.95%

53.88%


1001

100101/
110101

一类工业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93.27

52.52%

41.04%


100101/0802

一类工业用地/科研用地

28.59

7.77%

6.07%


100101/110101/0901

一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商业用地

31.86

8.66%

6.77%


5

12

交通运输用地

59.95

16.29%

12.73%


1207

城镇村道路用地

57.78

15.70%

12.27%


1208

120803

社会停车场用地

2.17

0.59%

0.46%


6

13

公用设施用地

2.20

0.60%

0.47%


1304

供燃气用地

0.14

0.04%

0.03%


1310

消防用地

2.06

0.56%

0.44%


7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0.97

2.98%

2.33%


1401

公园绿地

0.29

0.08%

0.06%


1402

防护绿地

10.68

2.90%

2.27%


8

16

留白用地

2.78

0.76%

0.59%


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

368.00

100.00%

78.15%


9

13

公用设施用地

0.40

—

0.08%


1303

供电用地

0.40

—

0.08%


10

17

陆地水域

7.14

—

1.52%


1701

河流水面

7.14

—

1.52%


11

开发边界外道路用地

16.82

—

3.57%


12

其他非建设用地

78.54

—

16.68%


开发边界外用地

102.90

—

21.85%


总规划用地

470.90

—

100.00%


三、 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分析图

2.规划范围图

3.现状土地利用图

4.功能结构图

5.土地利用规划图

6.道路交通规划图

7.绿地系统规划图

8.开发强度控制图

9.建筑高度控制图

10.建筑密度控制图

11.开发单元及地块编码图

四、 公示时间

30 天(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9日)

五、 公示地点

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jdxq.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六、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hksjdglj@163.com;

2.书面意见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202号五楼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571127;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七、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5686619,联络人:云女士。

附件:公示材料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



  • 《海口临空经济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规划简介.doc     附件下载
  • 公示图集.pdf     附件下载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