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

2026/06/23 2.8k 阅读 264 点赞

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42)整改工作,我市按省、市陆域海水养殖传统坑塘尾水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改,经省农业农村厅验收通过。根据《海口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我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42)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7月6日前反馈我局。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个人意见请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相关意见建议将不予采纳。

意见接收单位: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行政中心17栋南四楼4035室

联 系 人:王团社

联系电话:0898-68723626

邮    箱:hksc68723626@163.com

附件:海口市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4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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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