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稳定生猪生产临时贷款贴息实施方案》(海农〔2024〕201号),经企业申请,市、区两级审核,拟对海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等3家养殖场发放稳定生猪生产(第二批)临时贷款贴息132.924259万元。各养殖场拟贴息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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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拟贴息额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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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 |
77.60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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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南罗牛山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
16.846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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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口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38.47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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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2.924259 | |
现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7月27日—7月3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有关申诉、质疑及相关各方监督,电话:68723616,邮箱:hkxm68723616@163.com,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楼南楼4034室。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