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机构的公告

2026/09/01 4.1k 阅读 429 点赞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海口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2026〕215号)、《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由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遴选优质培训机构,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2026年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费用及时间

(一)培训对象:农技推广人员(种植、畜牧兽医、水产等领域)。

(二)培训人数:92人(以实际参训人数为准)。

(三)培训时间:5天。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重点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耕地复耕复种、农业防灾减灾等核心业务开展专项培训。还应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农业科普服务能力提升等内容,可视情况增加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知识。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确保理论与实操深度结合。

(五)培训地点:海口市等,具体待定。

(六)费用标准:2250元/人(450元/人/天*5天),按实际参训人数和培训标准实报实销。

(七)完成时间:2026年10月31日前。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相关培训课程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有多年培训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具有培训资质,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三)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必要的专职教师和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队伍;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任意3个月税务局盖章的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具有专职的培训管理团队(提供本项目需要的管理人员2026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安排专人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八)具有类似项目培训经验(提供业绩合同证明);

(九)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十一)愿意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接受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培训实施方案、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二)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纳税社保证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师资<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等>、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过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在申报时间内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密封好,报送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科,评审过后提供电子版一份。

四、申报时间

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遴选程序

(一)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评审。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公示中标候选人。专家评审后,在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中标候选人。

(四)上会审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呈局务会审定。

(五)确定中标单位。会议研究通过后并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17:30;

(二)联系地址:海口市大英街5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科

(三)联系人:王绥干

(四)联系电话:0898-66751115,13307566675。

                                 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9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