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我局行政审批办根据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关于全面施行网上申报的通知》(海审办〔2014〕30号)要求,我局决定从2014年9月起,对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审批事项,实行网上申报的便民服务举措,即申请人在领证之前,不必要到窗口提交材料受理,只需通过登陆互联网在网上完成材料提交。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如下:
一、 具体流程
(一)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 登录海口市政府服务网:http://www.haikou.cn/,点击“网上申报服务”,进入“网上申报系统”页面,点击“海口市教育局”;
(三) 点击“在线申报 ”,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必备材料”,点击“申报提交”,完成材料申报。
二、 相关要求
(一) 非电子版格式的“必备材料”可用照片或扫描件上传电脑提交;
(二) 需上传“必备材料”如下: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交教育部网报下载的;
2. 身份证(户口不在我省的须另交工作单位劳动证明)
3. 网上下载电子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 本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 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表;
7.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8. 与网络报名相同的小2寸相片3张(现场不再交)。
(三) 报名上传必备材料后,请申请人加联系人微信号(pat189),以便有问题及时沟通。所交材料模糊不清晰者,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8558261(周二和周四) 1*****9
联系人: 李拔豪
海口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