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海口市(2016-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6/03/29 1.8w 阅读 366 点赞
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教育中心、职业高级中学):

为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能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的职业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加快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我局决定开展2016-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推选原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海口市2016-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和市教育研究培训院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推荐选拔和培训考核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二)推选原则

推选过程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考虑学校、专业的合理分布,好中选优,兼顾薄弱。

二、推荐范围和选拔条件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教育中心、职业高级中学)专任教师和教科研部门的专职教科研人员。在本轮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期内已取得省级骨干教师培训证书的不再报名。

(二)选拔条件

1.师德高尚,热爱职教事业,热爱学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业务精良,成绩显著。从事职业教育工作6年以上,男教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一线任教,在本地(校)教育、教研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示范作用。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活动,上过区、市级以上公开课,获区、市级以上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称号者可优先推荐。

5.掌握并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有效整合到教学中。

三、推选方式和名额分配

(一)推选方式

推选工作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相结合的形式。

(二)名额分配

2016-2020年度拟选拔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100名。本轮骨干教师推选,各校按照本校专任教师人数的10%比例推荐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额。一年培训期结束后市教育局再根据考核结果择优认定。推荐人选应坚持以一线教师为主,校长和教研人员的推荐比例控制在20%以内。

四、工作步骤和材料要求

(一)工作步骤

1.申报推荐( 2016 年 4 月 1 日 到 2016 年 4 月 11 日 )

各单位要在广泛宣传骨干教师队伍梯队建设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组织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从严把关,择优上报。

2.资格审查(2016年4月11--- 4 月18 日 )

市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集中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局务会议审定。

3.培养对象公示( 2016 年 4 月 21 日 --- 4 月29 日 )

对局务会议审定通过的培养对象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海口市2016—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培养对象”。

4.培养与资格考核认定(2016年5月——2017年5月)

由海口市教育局组织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资格培训、资格考核,根据资格培训与综合考评的情况,在统筹平衡各区域、各领域人选的基础上,确定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初步入选名单,经局务会讨论研究,并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颁发《海口市2016-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证书》。

(二)材料要求

1.教师申报材料

(1)由申报教师填写《海口市2016—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申报登记表》(附件2)后打印一式两份贴上个人近期1寸照片,另附1张用于考核合格后办理证书。

(2)申报教师提供证明教师本人评审资格和业绩的各种证书、教科研成果复印件各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上材料目录。

2.学校报送材料

(1)学校成立本校骨干教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本校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后在校内公示5天。

(2)在教师的申报登记表作意见并盖章,审核其佐证材料是否真实和齐全,核实后在每一份佐证材料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盖章。按《海口市2016-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申报一览表》(附件3)的要求汇总相关信息。

(3)公示无异议后将教师本人的申报登记表、佐证材料册和学校汇总的一览表等纸质材料于2016年4月11日前报送到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培训部709室,一览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hkyunzhou@163.com。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评选市级骨干教师对于加强我市职教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并鼓励教师踊跃报名参选,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推荐纪律

各单位推荐人选时不得徇私舞弊,要严把质量关。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教师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对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除取消其评选推荐资格外,还要视其情节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严格评选条件

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评选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在推荐评选对象时,要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

附件:1.海口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海口市2016-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

申报登记表

3.海口市2016-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

申报一览表

海口市教育局

                                                                                                                      201 6 年 3 月 25 日
附件1:选拔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doc
附件2:登记表.doc
附件3:一览表.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