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海教职成〔2015〕16号)要求,我局对全市20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年检(2014-2015年)。现将年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年检优良学校(5所)
海南金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海南欧鼎商业艺术学校、海南文理中专技术学校、海南服装工艺美术学校、海南省歌舞团附属芭蕾舞蹈学校。
二、年检合格学校(13所)
海口经济学院附属艺术学校、海南商务旅游学校、海南南方民族艺术学校、海口华健幼师职业学校、海南城市工程技术学校、海南华南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海南医药职业技术学校、海南现代工贸职业学校、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海南精英职业学校、海南荟艺舞蹈学校、海南同文外国语职业学校、海南科技经贸职业学校。
三、年检暂缓学校(2所)
海南理工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海南雅典艺术学校。
注明:年检暂缓学校截止2016年3月31日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和《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016年不给予海南理工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海南雅典艺术学校两所学校招生计划。
海口市教育局
2016 年4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