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2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府〔2021〕4 号)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住建及相关单位已启动海口市药谷雅郡小区安居房项目报名工作,现向符合条件的基层教师予以公示,具体申请内容见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海口市药谷雅郡小区安居房项目第一批房源报名公告的请示的函
海口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4日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2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府〔2021〕4 号)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住建及相关单位已启动海口市药谷雅郡小区安居房项目报名工作,现向符合条件的基层教师予以公示,具体申请内容见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海口市药谷雅郡小区安居房项目第一批房源报名公告的请示的函
海口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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