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海口市医学会~晓晓买卖学分”事件的声明

2019/08/23 1.9k 阅读 526 点赞

关于“海口市医学会~晓晓买卖学分”事件的声明

海口市医学会温馨提示广大医务工作者:

最近个别网站及微信朋友圈微信署名海口市医学会~晓晓转发的买卖继续教育学分事件纯属谣传。经调查核实,海口市医学会并无此人,更不存在学分买卖情况,特此声明!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授予必须符合《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活动性质分为Ι类学分和Ⅱ类学分。Ι类学分的授予须通过参加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成果奖等;Ⅱ类学分授予须通过参加地市级、县(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参加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如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带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自管项目)以及临床病理、病历讨论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发表论文和综述、已获准的科研项目、出版医学著作、进修、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挂职锻炼、卫生下乡支农等,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验、认定等。所以,任何不符合上述学分授予规定的学分均为无效学分,希望大家提高警惕,不要相信一些朋友圈里所转发的虚假消息,以免上当受骗。

                                    海口市医学会

                                     2019年8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