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单位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口市死因监测信息登记系统升级》实施单位。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死因监测信息登记系统升级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及海南省公共卫生管理相关要求,我委持续推动公共卫生管理体系的智能化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死因统计工作的效率与准确性,对现有死因监测信息登记系统进行全面升级,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从医院到基层社区的全流程数据闭环管理,实现更高效、精准的居民死亡情况及生存状态追踪与核实,从而全面提升全市死因统计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健康海口建设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
三、功能升级清单
结合已建设的海口市死因监测信息登记系统现有功能及后续管理需要,本次系统升级功能主要包含小程序端和PC网页端,机构管理、账号管理、数据对接、任务分配、任务接收、任务跟进、数据统计等模块,功能详见以下清单:
|
序号 |
系统 |
一级模块 |
二级模块 |
子模块 |
功能描述 |
|
1 |
死因监测登记管理系统升级模块 |
系统管理 |
机构管理 |
新增机构 |
支持新增基层医疗机构信息 |
|
2 |
编辑机构 |
支持编辑基层医疗机构信息 | |||
|
3 |
删除机构 |
支持删除基层医疗机构信息 | |||
|
4 |
查询机构 |
支持查询基层医疗机构信息 | |||
|
5 |
账号管理 |
新增账号 |
支持新增用户账号信息 | ||
|
6 |
编辑账号 |
支持编辑用户账号信息 | |||
|
7 |
删除账号 |
支持删除用户账号信息 | |||
|
8 |
查询账号 |
支持查询用户账号信息 | |||
|
9 |
拓展辖区危重患者数据 |
数据获取 |
数据获取 |
通过接口对接,获取辖区内各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病例分型为危重或高危等类型的患者及信息 | |
|
10 |
危重病例调查-市级模块 |
待分配列表 |
任务分配 |
支持将获取到的病历信息下发到区疾控 | |
|
11 |
查看患者病历详情 |
支持查看患者的病历详情信息 | |||
|
12 |
修改病历信息 |
支持完善患者的户籍地址和常住地址等信息 | |||
|
13 |
已分配列表 |
待一次随访 |
支持查看已下发的任务,待一次随访的数据 | ||
|
14 |
待二次随访 |
支持查看已下发的任务,待二次随访的数据 | |||
|
15 |
查看患者病历详情 |
支持查看患者的病历详情信息及任务进度情况 | |||
|
16 |
已完结列表 |
查看患者病历详情 |
支持查看已完成的任务信息 | ||
|
17 |
危重病例调查-区级模块 |
待分配列表 |
任务分配 |
支持根据患者居住地址,将任务细化并分配至对应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18 |
查看患者病历详情 |
支持查看患者的病历详情信息 | |||
|
19 |
修改病历信息 |
支持完善患者的户籍地址和常住地址等信息 | |||
|
20 |
已分配列表 |
待一次随访 |
支持查看已下发的任务,待一次随访的数据 | ||
|
21 |
待二次随访 |
支持查看已下发的任务,待二次随访的数据 | |||
|
22 |
查看患者病历详情 |
支持查看患者的病历详情信息及任务进度情况 | |||
|
23 |
已完结列表 |
查看患者病历详情 |
支持查看已完成的任务信息 | ||
|
24 |
危重病例调查-基层机构模块 |
首页 |
危重病例调查任务 |
支持查看医疗机构接收危重病例调查任务情况统计 | |
|
25 |
个人任务 |
支持查看个人接收危重病例调查任务情况统计 | |||
|
26 |
调查任务 |
待接收 |
支持查看区疾控下发到基层医疗机构待接收任务数据 | ||
|
27 |
接收任务 |
支持接收区疾控下发到基层医疗机构的任务数据 | |||
|
28 |
已接收 |
支持查看区疾控下发到基层医疗机构已接收任务数据 | |||
|
29 |
查看患者病历详情 |
支持查看患者的病历详情信息及任务进度情况 | |||
|
30 |
我的任务 |
待随访 |
支持查看个人待随访的任务信息 | ||
|
31 |
录入根据结果 |
支持录入随访跟进结果任务信息 | |||
|
32 |
待二次随访 |
支持查看需要二次随访的任务信息 | |||
|
33 |
已完成 |
支持查看已完成的任务信息 | |||
|
34 |
查看患者病历详情 |
支持查看患者的病历详情信息及任务进度情况 | |||
|
35 |
报表统计模块 |
报表统计 |
调查统计 |
支持查看并导出危重病例调查结果登记统计 | |
|
36 |
任务统计 |
支持查看各区、各街道、各基层医疗机构的任务完成统计 | |||
|
37 |
省外数据统计 |
通过接口对接,获取各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病例信息,将户籍地址和常住地址为省外的患者进行数据归集 | |||
|
38 |
其他市县数据统计 |
通过接口对接,获取各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病例信息,将户籍地址和常住地址为其他市县的患者进行数据归集 |
四、经费预算
本项目最高报价20万元以内。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五、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5)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六、材料递交
(1)提供企业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由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必须获得总公司的明确授权。授权内容应详细明确,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授权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总公司应确保授权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便分公司能够顺利参与投标活动。
(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证明材料:拟派驻的项目团队成员中具备PMP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软件设计师证书,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5月至今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提供与本采购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承接过死因监测信息登记系统类项目,提供项目名称页及合同盖章页复印件。
(4)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设计方案(总体设计、与原系统兼容设计、功能设计等)、实施方案(项目人员组织架构、实施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职责描述等)、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内容、售后人员的投入等)。
(5)本项目升级内容需基于我单位已建成的“海口市死因监测信息登记系统”上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需与原系统完全兼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所有材料装订密封,并盖单位公章为有效。
(7)报价材料一经受理,即被视为响应本公告要求,不可撤回。
(8)报价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逾期提交的遴选材料不予受理。
(9)报名材料提交:报名材料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到海口市长滨三路市政府办公区16幢北楼5024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68707041。
(10)我单位将组织对报名的供应商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实施单位。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通知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演示功能原型设计,经我单位认定基本满足需求后签订委托合同。如未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我单位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重新确定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1)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